出差做愛受傷 法院判澳洲政府賠償女官員

澳洲一名女性公務員5年前因公出差,在旅館跟男友做愛,被掉落的壁燈燈罩割傷,於是以(公傷)為由,向政府求償。經過5年官司纏訟,澳洲聯邦法院最近裁定,這名婦女應該獲得賠償。

這名婦女5年前到雪梨附近一個小鎮出差,在旅館跟男友做愛時,壁燈從牆上脫落,導致她鼻子和嘴唇受傷,女子聲稱她因此罹患憂鬱症,無法繼續在政府單位工作,於是以公傷為由,向政府求償。

身為被告的政府代表表示,他們可沒要求或鼓勵這名婦女出差時在旅館做愛;做愛不像洗澡,吃飯、睡覺,是住旅館一定要做的事,因此不能賠償。

這名婦女上訴到澳洲(聯邦法院)。(聯邦法院)裁定,就算原告在旅館房間打牌受傷,政府也得賠.因此裁定原告,也就是這位女公務員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