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消防署署長黃季敏 3千萬交保

前消防署署長黃季敏涉及貪污圖利案遭收押起訴,台北地院下午裁定,讓黃季敏以3千萬元交保,其中500萬元現金是交保金,但台北地院另外要求黃季敏的妻子簽下2千500萬元「同意書」,確保黃季敏會按時出庭,否則將追繳2千500萬元;此外合議庭也要求黃季敏必須定時到警局報到、限制住居、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