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補洞 費率宜升至19.2%

自勞工保險精算負債總額達7.3兆元、恐在2027年破產的消息傳出後,莫衷一是的批評聲浪排山倒海而來,還有不少恐慌的勞工擠兌申請一次給付,整個社會陷入高度焦慮,反而無法看清勞保真正的問題,錯失解決機會,那才是台灣最大的危機。

到底勞保的問題出在哪裡?有沒有能徹底解決問題的改革措施?

為此,《Smart智富》月刊特別專訪曾在2008年參與「勞保年金化改革」的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郭明政,針對勞保制度面改革提出建言,目標要能化解眼前的破產危機,且能讓人人都能領到退休金。

台灣的勞保之所以預計在2018 年開始入不敷出、在2027年就有破產之虞,是因以下3大癥結:

1. 費率過低:現行費率7.5%, 低於精算報告最適費率27.84%。
2. 替代率高: 所得替代基數1.55%,且老年年金給付採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計算。
3. 投資績效不佳:自1995年至2011年的平均收益率僅4%,只較該期間2年期定存平均值3%多出1個百分點。

其中,要解決前兩大問題癥結,要先從制度面改革著手。而要能成功解決問題,郭明政認為有以下3大改革關鍵:

改革關鍵1》每年遞增勞保費用

郭明政一再強調,勞保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而非商業保險,採的是隨收隨付、量入為出,費率以能平衡當期收支為目標,並依財務需求做漸進式的增加。現在至2026 年,費率將逐漸提升到13%。只是,此費率仍無法支撐制度永續經營。至於精算報告提出27.84%的最適費率,會造成勞工負擔過重, 實際上並不可行。

對德國社會保險有深入研究的郭明政建議,應可參考德國,把費率上限訂到19.2%。

雖然僱主和勞工的繳付金額增加1倍之多,但因為不是一次調升,而是分次,如12年每年加1%遞增,勞僱雙方在經濟與感受上的負擔會被「攤平」。而勞保的保費收入至少增加1倍,可緩解一次金及年金請領的財務支出。

改革關鍵2》兩大計算標準要調整

目前,勞保年金給付金額的計算公式中,郭明政認為,1.55%的所得替代基數及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這兩項標準,是此次勞保要改革的重點。

談到勞保的所得替代基數會到1.55%這麼高,郭明政直指,政府和立法院要負最大責任!因為在制度設計之初,考量勞保財務、收支平衡、費率負擔,以及將來退休年齡與個人準備。他主張所得替代基數是1.2%,但方案到行政院、立法院後,一路升到1.3%、1.5%,最後竟加碼到1.55%,才造成勞保最被詬病的「繳少領多」的缺失。

未來,到底所得替代要多少才恰當,須透過精算才會清楚,但一定要調整。至於以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給付標準,造成有不少人把投保薪資「以少報多」,好多領取一些給付。他認為,應用「終身投保薪資平均值」來計算,每個人都依其實際繳付保費的貢獻度, 來領取年金,才符合社會公平。

改革關鍵3》用老年勞動優惠做配套

另外,為因應人口高齡化,郭明政認為,可延後退休,也就是將年金請領年齡往後延,而這也正是各國社會保險都在進行改革的措施。

郭明政指出,2009年台灣勞保改年金化後,勞工的退休年齡會從60歲逐年延後,到2025年時的退休年齡為65歲,「你看美國1980 年開始談退休延後,將請領退休金的年齡從65歲延到67歲,但台灣只花了近一半的時間就完成。」但為解決財務問題,再次延後年齡,恐勢在必行。

但郭明政強調,一定要有配套措施,如政府以優惠手段鼓勵退休者返回職場,參與負擔較輕、時數較短的工作,一來有工資,二來也不必提領全額勞保年金,這麼做不但是解決年金財務壓力的重要對策,也能實質改善年金的財務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