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措施 走入教室了解教學

(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1日電)台北市今天舉行100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高國中校長會議,教育局長丁亞雯拋出「校長觀課」及「教室走察」作法,實地了解課堂教學與學習情形,並建構系統課程以加強校長專業。

丁亞雯表示,「校長觀課」及「教室走察」與傳統的「巡堂」最大的不同在於「走入教室」而非僅「從外面看」。她表示,由100學年度第2學期起,將由校長參與研習課程開始,逐步推動至各級學校,不加以懲罰,而是希望形成「良性壓力」。

教室走察每次約5至10分鐘,不限次數且不定期進行,由校長、主任、學科主席或領域召集人進行;校長觀課每次進行1堂課,一學期進行15次,須提前5天告知教師,由教師擇定於哪一堂課進行。

丁亞雯表示,「校長觀課」及「教室走察」重點在觀察教學是否有組織、有條理、教師備課是否充足、課程是否吸引學生及學生專心與否,結束後,訪查者須給予回饋,告知教師教學優點與建議,形成「良性壓力」。

另外,必須加強校長專業進修,教育局將建構系統性的校長專業發展課程,各級學校校長3年內參與校長專業發展課程時數須達60小時,內容包括行政、課程、教學領導與評量視導。10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