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為借手機玩 少女用身體換

中國時報【程炳璋╱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十三歲少女家境貧困,為了借玩手機、平板電腦,竟不惜用身體交換。警方緊急安置,並追查性侵者。 學校日前發現少女與一名國三男生發生關係,在通報教育局後、尚未啟動安置措施前,她又陸續與一名女生、二名男性隨處發生性行為。少女的荒唐行徑,竟然是因一名常在公園運動的路人,撞見少女與一名老翁衣衫不整,看不下去而報警才曝光。 詢問做愛動作 嚇壞老師 少女小春(化名)自幼生長在弱勢家庭,由無業的父親撫養,靠著政府補助的津貼過活。小春雖然在學校成績不好,但外表單純乖巧,學校對她僅在課後加強輔導功課。 實際上,小春對性極為放縱,常常靠著與人發生性關係滿足物欲需求。今年二月,她在網咖認識鄰校一名國三男學生,相談幾次後,兩人假日在家中約會;小春對男同學的平板電腦好奇,在男方慫恿下,她答應與對方發生關係,換取把玩平板電腦。 小春平時與同學、老師鮮少互動,更不會向父親提起在外的行為。學校老師與爸爸原本以為她只是不愛讀書,並沒有什麼大問題,直到她突然向老師詢問做愛的動作,老師追問之下,得知她與男同學的荒唐行為,立刻將她列為輔導對象並通報教育局。 路人看不下去 幫忙報案 教育局性評會介入調查,卻未即時通知社會局。小春觀念偏差,隨便與人做愛,毫不在意;她日前又認識一名二十歲的中度智障女同志,在對方多次以金錢及物質贈與後,她竟同意讓女同志以手指插入性侵。 二十八歲的男子「阿來」則與小春是遠房親戚,他同樣以出借智慧型手機、摩托車等供她使用作為誘餌,性侵小春得逞。 由於小春與女同志經常到南區正義公園玩耍,認識一名六十歲老翁,老翁常給小春數百元,要小春與他發生性關係,兩人因而常在公園暗處互摸。 少女與老翁互摸的行為遭路人撞見多次,路人實在看不下去,到派出所報警,全案才曝光。 緊急安置 警追查性侵者 警方將小春帶回派出所,了解她是否出於自願;小春竟然認為隨便做愛無所謂,自稱從四月起,連續三個月都與多名男女性交。 承辦的員警聞言,瞠目結舌表示,他辦案一輩子也沒有看過這麼「豪放」的女孩子。除了緊急安置小春,警方將循線追查曾經性侵小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