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升格國家歌劇院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升格國家歌劇院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獲得朝野立委一致支持,成為我國第三座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將更名為台中國家歌劇院。對此,副市長蔡炳坤表示,感謝立法院做了最明智,最公平的決定。(寇世菁報導)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九號在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確定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將以一法人、多場館形態營運,北有國家兩廳院、中有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南有衛武營藝術中心,各設置一座國家級表演殿堂,均衡文化資源分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

對此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和文化局長葉樹姍,聯袂召開記者會,感謝立院做出最明智公平的決定。�/p>

蔡炳坤說,過去台北、高雄都有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唯獨台中沒有,更名為台中國家歌劇院後,未來國際級表演團體將不只到台北、高雄,也會來台中演出,是中部民眾的福氣。由於建物必須無償捐贈國有,蔡炳坤強調,市府全力爭取議會支持。

台中歌劇院空間,包含兩千零一十四席國際水準大劇院、八百席中劇院、兩百席實驗劇場,不但可供國際級團體進行大型演出,也能滿足地方中小型表演團體需求。劇院另規劃藝文工作坊、藝術商場、營運管理部門、排練空間、公共空間、卸貨空間、儲放空間及停車空間等。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是世界第一起全面非標準化曲牆建築工程,每片曲牆到構築成每一樓層,都有相當工程技術及安全必須克服,目前為止,主體工程進度完成百分之六十三點二九,預計今年十月到十二月驗收試演,明一到六月試營運。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總經費四十三點六億元,台中市政府負擔二十二億,未來改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後,土地、建築及相關財產,將無償捐贈國有,引起議會反彈,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移轉後不但每年省下三億元營運經費、八百多萬元電費,市府每年還可收取一百七十二萬元地價稅及六百三十萬元房屋稅;此外,只是暫時捐贈國有,法規明訂一旦未來不再作為表演藝術中心,土地、建物等必須歸還市府,先前已舉行三次黨政協商,獲得多數議員支持。她強調,如胡市長所說:不管土地、建物是否暫時捐贈,但受惠者是所有大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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