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市立學校246件建物沒有使用執照 216件無建築執照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臺中市306所市立學校中沒有使用執照的建物高達246件,其中還有216件連建築執照都沒有,教育局24日在市政會議上提出專案報告,選定瑞穗國小等4所學校先行處理,其餘陸續進行耐震補強、補照或拆除。

教育局長吳榕峯指出,學校無建照、使照的數量龐大,這種現象不只臺中市,其他縣市甚至是國立高中、職都普遍存在。沒有建照、使照的建物大致可分為教室、行政禮堂、活動中心等主體建物及圍牆、司令臺、停車棚雜項建物;該局將先針對學生使用頻率較高的主體建物進行補照,雜項執照請領後續再做處理。

吳局長說,這類建物處理方式有三,一為教育部專款補助須補強補照者,專款下來立即處理;二是在安全年限內,沒有安全問題,而且正在使用的建物,進行補照。三是在安全年限內,沒有安全問題,但沒有使用需求的建物,考慮拆除。教育局現正處理的有4校,分別是瑞穗國小、清水國小、內新國小及雙十國中,將動用第二預備金1千萬元進行建物安全補強之後,進行補照,預計明年十二月前完成;其餘715萬元預備金用來拆除四所學校不使用的建物。

對此市長胡志強表示,多數學校建物沒有使照、建照,看了這些數字很痛苦,這是不好的現象,對於這些學校建物最重要的「安全第一」,他要求市府相關單位成立聯合小組,並指派副市長蔡炳坤當督導、市府顧問黃重典當聯合小組的顧問,專責處理。

胡志強並提示教育局,拆除學校建物不要急,等市府經費寬鬆之後再說。因為建物拆除要花錢,這些錢應該優先用在學校建物的安全系數補強上,有些學校建物雖然閒置不用,但可以停用或改善,不必急著拆。

副市長蕭家淇則說,這些沒有使照、建照的學校,最好是分區處理,並請建築師公會進行協助,否則一件一件補照,恐怕要二、三十年才能完成。

吳榕峯強調,該局將逐年編列經費協助這些學校補照,也將向中央爭取專款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