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切割民營化 經部思考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7日電)推動台電民營化,經濟部目前思考台電將切割成 2家公司,分別負責發電、輸配電業務,電力調度則交由公正單位統籌。

經濟部高層表示,無論中油或台電民營化都需經過修法程序,其中台電需推動電業自由化,開放民間設立電業,屆時台電的公司組織就要改變(造),不可能再用現況與民間公司競爭。

目前台電業務包括發電、輸配電及電力調度。官員指出,屆時可能將電力調度業務獨立,並成立公法人或交由中立單位負責,類似航空的調度中心,以免發生球員兼裁判情況。

由於台電傾向未來在公有民營後,能握有發電業、輸配電業務,即維持同一個組織,但獨立會計,不過官員認為這個方式不妥。

官員解釋,主要是因為輸配電是賺錢的業務,若加上發電業務,屆時一家公司的成本及負擔都混在一起,難以釐清。

官員表示,目前民間已有發電業,短期較不易看到台電以外的輸配電業。在這種情況下,由於民間發電不需考量政策負擔,但台電同時擁有發電及輸配電業時,到底台電應負擔多少政策任務容易牽扯不清。

官員分析,電業自由化後,若台電還是維持現狀,其他民間業者會尋找對本身有利基的地方設電廠賣電,但欠缺市場利基的偏遠地區,只能交由台電負責,將造成台電無法競爭。

因此,官員提出另一個作法,即將台電切割成2家公司,分別負責發電業及輸配電業務,但都是公有民營。

屆時台電與民間發電業競爭後,官員指出,將根據發電或售電權益,決定各家發電業者負擔那些義務。

官員舉例,可能採黃金路線搭配服務路線方式,業者不能只想在黃金地段發電、售電,但不供給偏遠地區;若不願意者,就需提撥費用給屆時成立的基金。

官員表示,透過業者提撥的費用,開放市場招標,在偏遠地區申設電廠,讓這些地方的供電問題可以獲得解決。10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