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擬取消70億電價優惠補助 學校衝擊最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以往各學校、公共運輸如高鐵、北捷等單位,都享有電價優惠的補貼金額,但台電每年補貼約近70億電價的優惠,即將取消。台電在經濟部能源局的掩護下,1日安然度過「優惠電價收費辦法草案」的公告期,包括學校、農業、公路用燈等台電自行吸收的補貼金額,將由各主管機關自行編列預算補助。

「優惠電價收費辦法草案」自上月17日悄悄公布後,7月1日是公告期最後一天,這14天內並未有任何主管機關依規定陳述不同意見,該辦法可在最近公布實施。能源局表示,電業法在去年8月完成修法後,自來水電價從原有的7折折扣調高到85折;北捷、高捷、鐵路等事業,電價以85折計算。

原本電業法明文規定,公用營利事業的電價收費應低於普通電價,但「不得低於供電成本」;台電去年的發電成本每度為3.04元,但平均售電價為2.72元,累計虧損超過2226億元;一旦台電決定不再吸收優惠補貼金額,將衝擊全台從小學自大專院校,在不轉嫁各級學校的情況下,政府1年得增加10多億的電費補助。

台電去年給予學校的補助用電約11億元,一但取消吸收補貼,中央和地方政府如何協商分攤,目前尚未定案;但這影響最大的是偏鄉學校,不少校長表示,補助取消勢必會排擠其他預算。消基會也批評,台電業務的主要虧損是來自工業用電,卻不敢從工業用電解決虧損,反而挑小老百姓下手,簡直是獨厚財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