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財部建言 壽險業:不要年年漲地價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壽險業請財政部不要年年漲租。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昨(29)日率壽險公司代表向金管會爭取多項議題,其中金管會承諾協助代轉及向財政部溝通,對地上權標售案莫因壽險業投資開發後,年年調高公告地價,造成壽險業投資成本及報酬率無法掌控。 第二項共識是與會壽險業者承諾,出售債券利益將不會用來分配現金股利,以目前的利率狀況,各大壽險公司將遵守金管會先前的函令,要發現金股利者必須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才會作出決議,原則以發股票股利為優先,儘可能累積股東權益。 許舒博昨天和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南山人壽、中泰人壽等公司代表,與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保險局長曾玉瓊等溝通六、七項壽險業最關心的案件,其中整體業界最關心的就是限縮個股投資限額從10%降到5%,及RBC要提高投資較多的個股係數。 由於下周將舉行保險法修正案公聽會,王儷玲希望有意見的壽險公司屆時能提出更好的方案,業者表示,可能是投資金額逾一定標準且持有對方實收資本額逾5%以上者,RBC係數加重方向,下周將再討論。 另外,如出售債券利得可列為RBC自有資本的建議,保險局則無法接受,擔心壽險公司會為了規避增資責任,就大賣債券;但與會者有共識,基本上出售債券資本利得不會拿來分配現金股利,會留在帳上厚植股東權益。 在具體共識方面,由於大型壽險公司反應,標下大型地上權後,因為有壽險資金挹助及開發,造成附近地價飆漲,公告地價一漲就是8~127%,由於標案的租金就是依每年公告地價的3~5%計收,有壽險公司一年地上權租金漲了8,000多萬元,嚴重侵蝕報酬率。 壽險業者建議,既然競標時已付高額權利金,每年營運及創造工作機會又替國家增加稅收,在鼓勵壽險資金投入公建的角度上,財政部應維持公告地價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