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第一例 同志民事結合合法化

在哥倫比亞高等法院法官羅德里格斯(Carmen Lucia Rodriguez)24日正式認可2名已在一起20年的男同志關係之後,哥倫比亞出現第一對合法的同志伴侶。 儘管專家們審慎表示,這項裁示並不等同於婚姻,但這對新出爐的民事結合(civil unions)合法化男同志,仍將此裁決視為他們的婚姻合法。 44歲的魯茲(Gonzalo Ruiz)在和他的57歲伴侶瑞維拉(Carlos Hernando Rivera),在法庭外進行儀式,約有100名賓客向他們投擲祝福的米粒。魯茲告訴美聯社,他們已經完成民事結婚。 哥倫比亞國會在4月間未能通過一項為民事結合設定合法架構的法案。憲法法庭2011年的一項命令,曾要求議員們要在2013年6月20日之前,通過一項承認同志伴侶婚姻的法律、或是讓這些伴侶能夠獲准在法官前加入民事結合。 不過高等法院先前的一項裁決,已經准許哥倫比亞的同性伴侶,自2007年起享有許多婚姻的津貼,像是繼承、養老金和出生及死亡津貼。 哥倫比亞憲法法院前主席賈維利亞(Carlos Gaviria)說,雖然羅德里格斯法官認可魯茲和瑞維拉是一種民事婚姻,但在法律上不能稱之為結婚。他表示,這是一種未明確指明的契約關係,而這不是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