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打前夫女友 醋女恐嚇罪判拘40天

台北市一名女子三年前得知前夫打算在農曆春節期間,帶新交往的女友回老家拜年,氣得在電話裡嗆說「敢帶回去,一定打她!」。前夫與女友擔心被打,控告女子涉嫌恐嚇。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女子拘役四十天。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許姓女子與丈夫離婚後,前夫開始跟一名劉姓女子展開交往。民國99年2月13號上午,許姓女子與前夫通電話時,得知前夫準備帶女友回老家向老父親拜年,所以認為是劉姓女子介入婚姻,導致兩人離婚,為此心生不滿。許姓女子在電話中對前夫嗆說:如果你敢帶回去,我一定打她。但因為前夫將電話轉為擴音,所以對方的嗆聲全被劉姓女子聽到,嚇得劉姓女子不敢跟男友一起回老家拜年。

台北地院審理時,許姓女子矢口否認犯行,她辯稱因為前夫的父親不知道兩人離婚,所以不希望前夫帶女友回家讓他父親傷心。法院調查後認為,許姓女子雖然不知前夫將電話開擴音,但既然前夫與劉姓女子是情侶,前夫勢必會轉達許姓女子的意思,而且兩人當年確實因這通電話沒有回家拜年,認定許姓女子觸犯恐嚇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