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銀海外不動產放款 列管

工商時報【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金管會近期要求,國銀海外分行的不動產放款必須列計在銀行法第72條-2範疇,銀行主管指出,此舉已使國銀海外分行無力承作當地最熱門的購物中心、商用旅館等相關授信,導致國銀海外分行商機嚴重流失。 金管會不動產管制從嚴,讓國銀海外分行業務遭「卡」,據了解,金管會月前金檢國銀時,明令各國銀海外分行土建融等不動產放款,也要與國內放款量併計在總量管制的範疇之內,因此使不少國銀的總量額度提前「觸頂」。 這也導致銀行海外分行原本能作的當地不動產放款,遭到排擠,長年主管海外業務的國銀高層指出,目前以澳洲、美國兩地區海外分行首當其衝,至於已有7家國銀設點的大陸,預期將是下一受影響地區。 國銀相關主管分析,澳洲、美國目前所受影響較嚴重,主要是當地台商投資多集中在商辦、大型購物中心等土建融放款,包括當地的大型購物中心,現在多半是由台商開設。 國銀相關主管舉例,包括麗寶等知名國內企業集團都赴澳洲進行大型購物中心等商業投資,其中在澳洲雪梨有19家大型購物中心由同一家台商企業集團擁有,顯示這已成為台商高度集中投資的產業。 至於大陸地區,國銀大陸分行主管分析,近1、2年大陸各省市在中央政策引導下,積極赴台招商,以目前國銀大陸分行、租賃公司林立的蘇州來說,在合庫、兆豐蘇州分行旁,就已陸續有包括誠品、新光三越等台商陸續蓋大樓進駐。 銀行主管指出,倘若大陸分行的不動產業務遭到銀行法第72條-2排擠,即使銀行大陸分行未來能辦理人民幣業務,這部分授信仍得忍痛拱手讓給當地陸銀。 國銀高層指出,金管會從嚴管制不動產放款,範圍更從國內管到海外,導致各國銀須忍痛放棄相關商機,目前除密切注意主管機關動向,也同步進行業務布局策略調整,未來恐有更多資金部位要從放款轉移到投資當地公債或同業拆借。 國銀主管表示,除國銀授信受暠響,當地的台商客戶因國銀海外分行受限金管會對不動產放款的管制,可能必須轉向當地銀行融資,資金成本恐將大幅上升,以雪梨為例,利率差距少說0.15個百分點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