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市價補償 9/1上路

土地徵收採市價補償措施九月一號起上路,內政部地政司表示,土地徵收採取查估補償,可以讓徵收補償價格更貼近於市價,強化需要徵收土地的機關對徵收土地的公益性和必要性,有助於讓土地徵收補償措施更為嚴謹。(戎華儀報導)

土地徵收原本以更告現值做為補償價值的計算標準,內政部地政司司長蕭輔導表示,過去土地徵收以土地公告現值再加上一定比例的市價計算補償金額,多數縣市以四成計算,不過像台北市的市價和公告現值差距較大,因此只加計兩成。

根據修改後的土地徵收條例,今年九月一號起改以市價查估,參酌土地個別的條件衡量市場價值決定補償金額,避免舊制以區段做為決定土地價值的單位,造成轉角、畸零地等不同條件的土地卻以同樣的條件計算補償金額的缺點。依照作業程序,只要在今年七月十五號以後公告徵收的土地徵收案,都適用新的規定。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蕭輔導:『市價補償為了要讓補償更嚴謹,我們採取的是查估、中地的補償,所以未來每個中地依條件不同,價格會更接近於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