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食物廣告誘童 每6.6分秀一次

薯條、含糖飲料等高熱量食物,吃多了可能導致兒童肥胖而被稱為垃圾食物,立委認為應立法限制這類食物廣告播映與行銷方式,避免兒童看多也吃多。(攝影/黃志文)

「吃飯配電視」已是許多現代家庭的飲食習慣,廣告主打的食物,也成為孩童的「食用指南」,不過兒福聯盟公布暑假期間的垃圾食物廣告調查報告,發現在孩子收看卡通的時段,平均每6.6分鐘就出現一次垃圾食物廣告;到了用餐時段,垃圾食物廣告出現的頻率更是其他時段的1.6倍。

▲ 薯條、含糖飲料等高熱量食物,吃多了可能導致兒童肥胖而被稱為垃圾食物,立委認為應立法限制這類食物廣告播映與行銷方式,避免兒童看多也吃多。(攝影/黃志文)


立委王育敏今2日偕同兒福聯盟、親子代表召開記者會,強調兒童每天從電視上接收許多垃圾食品廣告,反應在現實生活就是含糖飲料一罐接一罐喝,薯條、洋芋片一口接一口吃個不停,潛藏的肥胖危機令人憂心。
兒福聯盟研發處組長邱靖惠指出,今年暑假期間,兒盟針對孩子愛看的熱門卡通節目進行廣告監看,這份「2012年垃圾食物廣告調查報告」發現,台灣兒童平均1年收看8325個垃圾食物廣告,這些廣告在假日播出頻率比平日還密集。
其中在孩子收看熱門卡通的過程中,平均每6.6分鐘,就出現一次垃圾食物廣告;到了用餐時段,垃圾食物廣告出現的頻率更達其他時段的1.6倍,加上不少孩子都有邊看電視邊吃飯的習慣,一再洗腦,會強化他們對垃圾食物的認同。
立委王育敏表示,先進國家重視國民肥胖的問題,紛紛從法律面、政策面管制垃圾食物。比如今年9月13日,美國紐約市通過餐飲業禁售470毫升以上的汽水和含糖飲料;丹麥2011年就開始向國民徵收「脂肪稅」;法國政府也針對每罐含糖飲料加收1%的「肥胖稅」。

▲ 薯條、含糖飲料等高熱量食物,吃多了可能導致兒童肥胖而被稱為垃圾食物,立委認為應立法限制這類食物廣告播映與行銷方式,避免兒童看多也吃多。(攝影/黃志文)


除了垃圾食物廣告之外,常見許多餐飲和速食業者以「附送贈品」作為吸引孩子購買的手段。根據美國公益科學中心 (CSPI)指出,以贈品作為行銷垃圾食物的手段,是造成兒童肥胖人數攀升的原因之一,應立即禁止。
王育敏認為,為了下一代的健康,政府有必要適度管制垃圾食品的廣告播映與行銷方式。她表示,本會期將推動修法,限制垃圾食品在兒少頻道及兒少節目中進行促銷或插播廣告,並禁止業者以送贈品的方式行銷垃圾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