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受高度監理 適合小額投資人

工商時報【記者陳欣文、彭禎伶╱台北報導】 一般投資人小錢投資全世界的最佳管道非共同基金莫屬了,國內投信基金規模至今年3月底,已逼近2兆台幣,受益人數將近172萬人,這種以追求長期報酬為目標的投資工具,對穩定股市有其效益;提供上市櫃公司穩定的資本來源,更帶動了國內銀行保管、證券下單、國庫稅收等相關業務量及就業機會。 以長期報酬率而言,根據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13年4月10日國內成立十年以上台股基金計有134檔,十年平均報酬率達120.55%,同期加權股價指數為70.86%,計有103檔表現超越大盤,對投資人來說,投資台股基金比起直接投資股市更具吸引力。 有鑒於投信產業發展對投資人及金融業重要性,主管機關、投信投顧公會及投信本身都訂有高度的監理與自律機制。 基金產業的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境內基金的業者為投信公司,除有保管機構以獨立帳戶保管基金資產,並規定需由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銷售機構進行銷售外,為強化產業自律及配合證券市場的發展需要,也設有自律組織投信投顧公會。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投信主要是資產管理業務,雖然近期有些特殊個案發生,但投信仍是金管會要積極發展的業務,如投信的基金募集、全權委託業務,對金管會希望國內資本市場擴大機構投資人的比重,有極大關係,基金亦算是機構投資人,國人若透過投資基金來參與資本市場,即可提升我國機構法人投資比重。 除主管機關的監理之外,目前法令中也明定共同基金的「經理與保管分開」,意即投信公司只負責基金的管理與運作,下達投資買賣的決策,但本身並不經手基金的財產保管。保管與經營分開的原則之下,投資人的錢是存放於保管機構的獨立帳戶內,若基金公司或保管銀行不幸倒閉時,債權人不得對基金資產請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投資人的權益不會因而受到影響。 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林弘立表示,除了主管機關的高度監理,公會則負責協助各投信公司落實監理制度,以及加強業者自律。畢竟基金是管理投資人的錢的事業,對於誠信的要求必須比其他行業高,也因此陸續因應環境變化不斷推出自律公約的修訂,以協助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