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當幫傭 應曉薇罰三萬

中國時報【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日前被發現違規讓外籍看護工阿蘭(化名)接送小孩,經台北市勞工局派員訪談調查,確定應曉薇讓看護工從事許可外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三萬元罰鍰。應曉薇透過辦公室表示,願意接受裁罰處分。 勞工局表示,應曉薇合法申請聘僱阿蘭擔任看護工,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但阿蘭照顧應母之餘,還得為她接送小孩,阿蘭的工作已明顯超出勞委會核准的工作範圍。 雖然應曉薇一再強調,這是因為阿蘭與她相處融洽,主動幫忙,但應曉薇確實未反對或阻止阿蘭從事許可外工作,依法雇主應被處以三萬元罰鍰。勞工局表示,這項裁處書今日或明日會送達雇主應曉薇。 應曉薇昨透過辦公室葉姓主任表示,應曉薇身為單親媽媽,帶兩個小孩又忙於公務,同時又有高齡八十六歲老母親,才會在不知情下犯下疏失;她對勞工局做出的裁處願意接受,也希望主管機關能放寬申請外籍幫傭規定,協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 勞工局長陳業鑫提醒,若雇主聘僱的外籍看護工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會被罰,例如原為照顧阿公(嬤),雇主卻讓外勞為他人打掃、煮食、帶小孩等,或讓外勞至核准地點外、從事許可外工作,依規定將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如再犯,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廢止雇主的招募及聘僱許可,雇主即喪失聘僱外勞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