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黑心油偵結 高振利被求處重刑

大統黑心油偵結 高振利被求處重刑

彰化地檢署今天迅速偵查終結大統長基公司製造黑心油品案,將大統公司、公司負責人高振利等四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大統公司七年來高達18.5億不法所得,檢方建請院方宣告全數沒入,對高振利等人從重量刑,最高刑度可判處三十年有期徒刑。(李河錫報導)

彰化地檢署經過連日偵辦,蒐集相關罪證,在二十五號下午迅速偵查終結「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涉嫌長期製造黑心油品案,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分別將具有法人身份的大統長基公司、公司負責人高振利、調配科長溫瑞彬、原料調配員周昆明等四名被告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與刑法詐欺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要求院方對高振利等人從重量刑。

至於具有法人身份的大統長基食品公司,經彙整七年來以進口低價棉籽油等油品,攙雜在高價油品中所某取不當利益與不法所得,經彙整統計高達有十八億五千多萬元,黃智勇主任表示也建請院方宣告全數沒入,以確保受害者權益。

針對高振利等人刑責部份,黃智勇主任表示,共列舉被告涉及八大項詐欺罪責,每項罪責基本刑責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此換算,最高將被判處四十年有期徒刑,依現行法令最高執行刑度為三十年,將由公訴檢察官衡量後再具體求處,以嚴懲不法廠商!(攝影:李河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