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分手 男恐嚇公布裸照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基隆市11日電)基隆1名陳姓男子和林姓女友分手後,心有不甘,恐嚇將交往期間拍下的林女裸照曝光,揚言「我會記住妳給我的痛,加倍還給妳」。基隆檢方今天偵結,將陳男依恐嚇罪嫌起訴。

基隆檢方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陳男為大學駐衛警,和林女原為情侶關係,2人曾投宿某汽車旅館,陳男以手機拍下林女正面裸照,事後陳男還傳送至林女和其女兒的電子信箱。

起訴書指出,2人分手後,陳男心有不甘,在臉書PO文,要林女趕快還錢,並傳簡訊恫稱「把我當玩物沒關係,我會記住妳給我的痛,加倍還給妳」、「那些照片可以寄給大家看了」、「妳再不回我電話,沒關係,我先寄給妳女兒看,等著瞧」。

起訴書指出,林女和女兒先後收到陳男寄來的裸照,不堪陳男1個多月來的恐嚇向警方報案,控告陳男妨害秘密和恐嚇罪嫌。

檢方調查,陳男承認有拍攝裸照,但否認未經過林女同意,林女也坦承有拍照一事,只是事後要求陳男刪除。

檢方認為,裸照在雙方同意下拍攝,不符合妨害秘密罪所定義的「竊錄」條件,不予起訴,但陳男恐嚇林女部分,依法起訴。10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