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啞夫管太多 啞妻提離婚敗訴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日電)新北市一對瘖啞夫妻的女方控訴先生有諸多惡習,訴請離婚;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認定,指夫妻應互相體諒,判決不准離婚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訴請離婚的妻子,與先生都是瘖啞人士,兩人結婚後育有3名子女。

女方主張,先生婚後曾與她發生肢體衝突,又有賭博、喝酒習慣,工作不穩定,家庭生活費用都由她獨自負擔,先生從未盡養家之責;她忍受多年,先生仍不改惡習,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但男方否認毆打妻子。他說,自己努力工作存錢,也做家事,多年來工作收入都交給妻子。妻子去年2月28日太晚回家,他因等候太久發脾氣,妻子竟摔東西並與他爭吵。他只希望妻子不要欺騙他,且兩造關係沒有惡劣到無法共同生活。

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判決,認為依兩造子女證詞,引發兩造婚姻不睦的原因,是因為妻子的交友情形,先生不喜歡妻子所結交的朋友及妻子常常外出晚歸。

法院認為,身為瘖啞人士的先生不善表達或與人溝通,妻子應體諒,而非認對方難以溝通就想離婚,因此判決吳女敗訴,不准離婚。102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