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廣美撇當小三 地產老公05年早分居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孟廣美與大陸北京地產大亨吉增和的婚姻備受關注,日前因吉增和前妻因認為離婚時財產分割不公,將前夫訴至朝陽法院,要求重新分配財產,還指孟廣美是小三,孟廣美今10日大動作在北京召開記者會,由律師說明吉增和前妻早在2005年就分居,直至2010年1月正式離婚,孟廣美與兩人婚姻破裂無關。

孟廣美今在北京世貿天階,舉行介入丈夫與前妻婚姻記者會。吉增和律師現場對吉增與前妻張秋華離婚案做出了說明,表示吉增和與前妻張秋華從2005年就分居,兩人離婚協議從2005年就起草,之後不斷修改財產分割條款,直至2010年1月正式離婚。

律師說明原文:

各位媒體的朋友,大家好!

我是北京市律理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洋。

2005年1月,我本人接到吉增和先生的咨詢與委托,其向我陳述了發生于2004年的一件與其當時的妻子張秋華女士相關的特別事件。該事件嚴重傷害了吉增和先生的感情,從根本上損害了吉先生與張秋華女士的婚姻關係。吉增和先生向我強調這件事發生後其與張秋華女士的感情確已破裂,無可挽回,決定必須離婚,因此,向我咨詢了有關離婚程序、孩子撫養、以及財產分割等問題,並正式委托我協助處理離婚相關法律事務。

接受委托後,得知雙方均同意以協議的方式辦理離婚。於是,本人于2005年2月起草了離婚協議書並交給了吉增和先生。本人至今保留著存有2005年第一稿離婚協議書的軟盤。

在隨後數年中,吉增和先生一直就離婚協議書內容的調整與修改不斷向我咨詢,並要求我根據其與張秋華女士談判內容的變化修改離婚協議書。修改的核心內容就是雙方關於財產的具體分割。比如:2008年1月,張秋華女士要求新購別墅一幢給她﹔2009年7月,張秋華女士又要求再買公寓一套給她。

我注意到那幾年吉增和先生提供的實際住所不斷變化。經向其詢問得知,吉增和先生于2005年初就不再居住于原本在世貿國際公寓的家庭住所,先在朝陽區雅詩閣公寓租住一年多,後搬至公司居住數年,直至雙方離婚。

最終,于2009年底形成了雙方均認可的離婚協議文本。吉增和先生和張秋華女士隨後于2010年1月29日正式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

以上是我作為吉增和先生委托的律師,辦理相關委托事項的情況說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