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移轉許可條件納入老樹 老茄苳成代言人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臺中市新修訂容積移轉作業要點5月1日生效,老樹也納入容積移轉許可條件,全國首創,市府都發局9日選定重慶路何厝國小對面二百多年的茄苳老樹舉行老樹容積移轉說明會,鼓勵擁有老樹的地主,捐贈土地以換取建築容積。

何厝國小對面這顆老茄苳樹已有200多年歷史,老樹坐落的土地面積約25坪,如果換算成七期一般住宅將可換得約一半,大約是12.5坪的樓管面積。都發局新修正「臺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獨創捐贈老樹可以換取建築容積,老茄苳成為最好的「代言人」。

都發局副局長黃服賜、都發局城鄉計畫科正程司吳信儀、中興大學園藝系教授劉東啟、臺中市鄉土文化學會榮譽理事長黃慶聲老師、社區規劃師何明里趙里長等均出席記者會,說明老樹保存的價值,也說明容積移轉新制的妙用。

老茄苳栽植於清朝乾隆1760年代,位於何厝庄舊南屯溪上游何厝溝古道(今何厝街)旁,黃慶聲老師說,「她」見證何厝庄頭二百五十年來開發歷史,更是當地「茄苳下」小地名的典故,承載著在地人世世代代何姓子孫的共同記憶,可以說是無價的、無形的、不可再生、不可複製的鄉土襲產。

吳信儀表示,老樹與移轉的地點,必須在同一個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區為限。移轉的容積,是以送出基地當年公告現值乘以受保護樹木認定面積,再除以接受基地當年公告現值乘以建築容積之總額相除,並低於或等於基準容積130%之建築容積為上限。

吳信儀並表示,買老樹容積的人,其動機會是以做善事為主,不但可保護珍貴老樹,更可保存在地文化、保留社區共同記憶以及個人兒時的回憶,應該是「敬天、護樹、愛人」的具體表現。

副局長黃服賜表示,這棵剛好位於何厝國小大門口對面,不但是何厝國小最佳的鄉土教學地點,也是當地何安里、何明里所有里民的驕傲,里長正期待透過社區規劃師制度,提案爭取今年都發局的補助經費,予以妥善的保育利用。

據農業局表示,正積極清查具備受保護樹木條件的位置,之前公告約有二百多棵,至今尚未有人申請認定;等待首例出現後,立即委託進行認定,並將結果函知申請人,據以核算最大送出基地面積。

都發局表示,依照現行的規定,捐贈道路用地及捐贈老樹土地都可以換取建築容積,而且計算方式都一樣,那捐贈老樹土地可以保護樹木,美化都市景觀,效益一定比道路用地還要高,並不是有錢人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