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購物台 廣告不實媒體王

中國時報【邱文秀╱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昨公布102年1至6月查獲「電視」及「網路」刊登涉違規藥物、化粧品及食品廣告統計,富邦再度成為違規媒體王,這是富邦購物台繼100年播放違規廣告件數第1名、101年為第2名後,今年上半年又再度以142件拿下電視違規件數第1名,未確實替消費者健康及荷包做好把關。 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指出,衛生局1至6月查獲的廣告違規計有1611件,其中化妝品類占了1051件 (65%),食品類也有368件(22.8%);若以媒體分類,則是電視廣告或購物台出現的542件不實案例最多。 目前在富邦購物網上還是看得到違規食品廣告「船井BURNER超孅錠」,違規詞句為「你,是不是和我一樣,身上有些負擔,老是甩不掉… 看好,只要6周,我..真的做到了,相信你也可以」,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該廣告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 許多藥物、化粧品及食品廣告誇大不實,消費者購買後輕則傷荷包,重則傷身。台北市衛生局每年都會公布違規廣告王,及刊播違規廣告的媒體排行榜,據台北市衛生局綜合分析今年上半年刊播違規廣告的媒體排行顯示,富邦購物台以142件拿下電視的違規媒體王。 除了電視外,「富邦購物網」也以違規件數27件,拿下今年上半年刊播違規廣告的網路媒體第3名。這不是富邦購物台第1次進榜,根據台北市衛生局統計,富邦購物台在100年被查獲刊登違規藥物、化粧品及食品廣告廣告198件,拿下當年度電視台類違規件數第1名,而第2年違規件數並未減少,反而更成長1.5倍,共刊登316件違規廣告,拿下當年度電視類違規媒體王第2名。 由於刊登違規化粧品及食品廣告,被罰錢的通常是廣告廠商,而非刊播的媒體,因此富邦縱然刊登違規件數最多,卻不會被罰到錢,這部分只能依靠企業社會良心去為消費者做把關。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已於今年6月19日總統令公布修正,食品廣告相關法條規定,食品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及療效宣稱之情形,尤其在涉醫療效能違規廣告罰鍰金額,已由原20萬至100萬元,提高至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及媒體多加注意相關法規,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