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檢之爭鬧分家 還有的吵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日電)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院法官學院今天各自揭牌,法界人士形容審檢系出同源,雙方之爭從清朝延續至今,短期內想分家恐不易。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成立於民國44年,有近一甲子歷史,是培育檢察官、法官的搖籃。通過司法官特考的錄取者,進入訓練所接受養成教育與職前訓練,最後及格結業後,派任為候補法官或檢察官。

隨著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司法官訓練所今天起改制成司法官學院,首任院長由所長林輝煌出任。同日,司法官司法人員研習所也改制為「法官學院」,外界形容雙方互別苗頭。

然而,目前司法官的職前訓練,仍是由法務部司法官學院主辦,法官學院是負責法官的在職專業研習,所以仍是系出同源。

法界人士形容,法官與檢察官雙方之爭,「從清朝光緒年間延續至今都還沒解決」。司法院常主張兩者屬性不同,檢察官為維護國家社會秩序主動偵查犯罪,但法官應維持中立、獨立審判;審檢不分家恐讓民眾覺得,法官與檢察官聯合對抗被告,所以司法院希望自己教育法官。

法務部一方則主張,以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為例,兩者是聯合教育,藉此讓司法官建立全面的司法觀點,何況審檢畢業後會各依角色分開,不會違反司法獨立性。法界人士指出,審檢之爭牽涉到法源修正,雙方短期內恐怕不易分家。10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