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法案!立即開罰300萬 不得混裝市售米

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山水米事件讓農糧署研擬修正糧食管理法,今(13)日農糧署公布修正草案,擬將罰緩額度上限提高為300萬元,並限制不得將國產米和進口米混合銷售,若業者違規情節重大者,將直接廢止糧商登記資格,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為強化市售米管理,農糧署著手修正糧食管理法及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農糧署指出,違規裁罰草案參考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罰鍰額度,將現行20萬元罰鍰上限提高為300萬元;並將原先用產品計算處罰次數,改為以營利糧商為計算處罰次數。

而未來如果有業者出現同山水米的包裝及標示違規事件,違規嚴重者除了要求立即下架回收,將取消限期改善的制度,對違法廠商直接開罰,並撤銷糧商登記證,於改善1年後才能再次申請登記證。

另外,農糧署研擬,取消市售小包裝的混裝米制度,現行糧食管理法規定若有混裝米,則只須在包裝上標示即可,但未來這規定將取消,嚴禁將進口的越南米、美國米混雜國產米銷售,而買賣進口米也應分開登記,並同時標示負責廠商及製造工廠,以利於追蹤白米來源及流向。

未來除糧食管理修正法案,讓不良業者退出市場,農糧署表示,也會持續進行經常性抽檢,每年對市售米做經常性抽檢1,000件以上,每季約250件,其中市售米各品牌被抽檢率約3成,2年半來已開出共計202萬元罰鍰的46張裁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