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被指管教不當 朴子國中澄清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21日電)嘉義縣議員陳怡岳今天在縣政總質詢時說,朴子國中一名老師疑似管教不當,但學生有反抗行為,將被記大過處分。校方指出,與事實有出入,記過處分主要是學生不服管教的態度。

陳怡岳指出,日前接受一名鄉親陳情,指朴子國中一名三年級的女學生,17日下午第一節下課時間,前往福利社購買東西,隨身的行動電話及錢,不慎掉到地上,因學校規定學生不可以攜帶行動電話到校,若有須交由導師保管,放學才領回。

因此,一名女老師見狀訓斥這名學生,並疑似從後捏住女學生脖子,女學生立即反抗、口中唸唸有詞,隨後女老師帶這名女學生到訓導處,校方最後決定要記大過處分。

朴子國中校長陳進順表示,這起事件的事實應該是,這名女學生在圖書館撥打行動電話,因違反校規,這名女老師上前制止,學生不服管教,與老師起口角衝突,且雙方至訓導處時,學生不服管教的態度還是很差,雖然決定要記大過處分,不過,還是要看女學生被輔導後的態度決定。

嘉義縣教育處督學張東山說,這起事件應該是雙方情緒控管不佳所致,除了調查校方是否有不當體罰或處分外,師長在糾正學生不當行為部分,不應以處罰為目的,應以輔導為主,導正學生的偏差行為。10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