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遭疑 台電:實支會調整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1日電)立委質疑台電宣傳核電和再生能源廣告費不成正比,揚言刪減台電廣告預算。台電公司表示,核電宣導費並不特別高,且實際支用會部分調整。

媒體報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日前表示,台電用於宣傳核電的廣告費,竟超過再生能源的100倍;經濟部不能用發展再生能源是社會共識來敷衍,反而拼命用龐大預算去宣傳核電。

管碧玲指出,台電公司所編列民國102年廣告預算過於浮濫,總金額高達新台幣2.75億元,猶如多頭馬車,因此提案要求刪減一半的廣告預算。

台電發言人李鴻洲受訪指出,台電所編的預算書中,「制刷與廣告費」科目2.75億元含括非常多的項目,其中廣告宣導費是1.69億元,核能發電宣導則占其中的1000多萬元左右,約1/16。

他說,核能發電宣導並不只針核四,費用也不特別高,包括核一、二、三及核廢料的處理,台電都有義務將專業知識告訴全民,讓民眾有正確的認知。

李鴻洲表示,廣告宣導費用在每年實際支用時,還會做部分調整,如今年的再生能源宣導,原本先期只有編列22萬元,但實際支用為230多萬元。

至於立委提案刪減廣告宣導費,李鴻洲說,「尊重」委員的職權,但台電是站在中性的立場,宣導多元能源正確的觀念,這些都要花點錢。10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