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通榮關說案判刑 監委擬再提彈劾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基隆市長張通榮涉嫌關說、縱放酒駕婦女,被判刑1年8月,緩刑5年。監委楊美鈴、程仁宏日前曾提案彈劾未過關,程仁宏26日受訪表示,他將持續依照事實證據,追究行政違失。

媒體報導,一名疑有喝酒的廖婦去年9月14日併排停車與警員起口角,出手揮傷警員,被上銬帶回所內,而張通榮涉嫌關說,被以涉嫌妨害公務、縱放人犯,遭基隆地檢署提起公訴。

基隆地院26日宣判,張通榮依教唆公務員縱放罪,判刑1年8個月緩刑5年,需支付公庫200萬元與200小時公共服務,全案仍可上訴。

程仁宏受訪指出,目前依既定程序處理中,不受法院宣判影響,監委仍繼續依照事實證據,追究張通榮的行政違失,也相信後續參與審查會的委員,審查時應該會將地院宣判結果納入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