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脫女泳客比基尼 齊麟判拘役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日電)前凱渥模特兒齊麟與游泳池男教練,不滿一名游泳池女常客嬉鬧教練,竟伸手脫掉其比基尼泳衣與泳褲。台北地院審理,依強制罪判兩人拘役,但審酌雙方已和解,給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一名游泳池女常客去年暑假到新北市新店區環河東路上「大新店游泳池」學游泳時,與林姓男教練嬉鬧戲水,故意拉扯教練泳褲褲頭。前凱渥模特兒齊麟與另一名黃姓教練得知後,想以相同手法整該名女子。

去年8月間,齊麟與黃姓教練趁游泳池快要關門時,見女泳客走進救生員休息室,便動手拉扯女子比基尼泳衣,接著扯掉女子泳褲上的蝴蝶結,導致女子全裸,事後還堵住休息室門口,不讓女子離去。

女泳客氣得控告齊麟與黃姓教練涉猥褻罪,台北地檢署認定兩人無強制猥褻犯意,僅依強制罪起訴。法院審理時,法官依強制罪判黃姓教練拘役40日,齊麟拘役50日,均得易科罰金,並審酌兩人已向被害人道歉,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10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