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院判蘋果侵犯摩托羅拉專利 產品遭禁售

在世界10個國家與三星電子進行激烈專利大戰的蘋果公司,被意外的對手挨了當頭一棒。美國摩托羅拉向德國法院提起訴訟,指控iPhoneiPad等蘋果公司的所有無線裝置侵犯專利,要求禁止銷售。結果這一訴訟以蘋果公司的敗訴告終。

就此,蘋果公司表示,蘋果產品在德國的銷售不會受到影響。這是因為,此次訴訟中的禁售對象只包括蘋果總公司,而不包括蘋果在德國的銷售公司。但如果摩托羅拉以這次勝訴為契機,進一步對蘋果在德國的銷售公司提起訴訟,不能排除蘋果產品在德國禁售的可能性。

當地時間5日,德國專利博客網站Foss Patents報導說:“最近德國曼海姆地方法院接受摩托羅拉主張蘋果公司侵犯兩項自己公司通信專利權的意見,判決禁止蘋果公司在德國銷售移動通信產品,賠償2003年以來侵犯專利權而造成的損失。”

摩托羅拉方面表示:“今後將繼續努力維護我們的專利資產。通過這次訴訟,再次證實了我們的技術在移動通信產品普遍使用。”

三星電子認為,這次訴訟結果對自己提訴蘋果公司有利。三星電子在與蘋果公司的專利大戰中以“通信專利”為武器,而蘋果公司則以國際專利競爭的通行準則“FRAND原則”予以防守。

FRAND 是公平、合理和不帶歧視性的原則(Fair •Reasonable•Non-Discriminatory)。據該原則,有關專利只要是製造手機所必需的,沒有專利的製造廠商也可支付合理的專利使用費後,使用其專利進行生產。

蘋果公司的邏輯是,因為不使用三星的專利就不能生產手機,所以三星不能以此提訴蘋果侵犯通信專利權以禁止銷售。

摩托羅拉在這次訴訟中憑藉“通信專利”勝訴。三星電子已在德國曼海姆地方法院以蘋果侵犯通信專利權為由提起了訴訟。三星電子方面表示:“蘋果公司作為防守武器使用的FRAND原則,將在有關三星電子的訴訟中並沒有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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