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小女友出軌 男用手指「檢查」下體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返家時,發現同居女友和別的男人躺在同一張床,男子懷疑女友和對方有染,不但將兩人痛毆一頓,甚至懷疑女友與對方「有染」,竟用手指強行插入女友下體「檢查」,嗅出是否有其他男人的「味道」。女友原控告許男性侵,後來女方向法官表示「男友檢查」,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高院判處男子1年10個月徒刑。

這起案件發生在99年9月3日凌晨。許姓男子(21歲)返回住處時,赫然發現17歲的女友與一名王姓男子睡在同一張床,許男一時怒氣攻心,動手對兩人施暴打傷,並且懷疑女友「偷吃」,竟然強脫女友內褲,發現沾有其他分泌物,懷疑女友和王男發生性關係,竟然用手指插入女友下體,想嗅出是否有無其他男人精液的味道。

許男除了用手指插入女友下體「檢查」外,事後發現垃圾桶內有精液反應的衛生紙,許男一怒便拿木棍追打少女,導致她遍體鱗傷,少女事後向家人反應,並在家人的陪同下控告許男性侵。法院審理後傳訊兩人,法官曾詢問少女,許男伸手指的目的是為了性交還是檢查,少女回答「感覺比較像檢查」。

法官再詢問少女後續是否有無進一步的性侵舉動,少女表示沒有,法官因此認定許男並無後續的性侵行為,採信少女的「檢查說」,因此判處許男強制罪。但由於當時少女並未成年,因此加重刑期判處1年10個月,案件上訴到二審,高等法院仍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