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中華民國」與蒙古簽備忘錄

中國時報【唐玉麟╱台北報導】 台蒙兩國關係再突破!昨天經濟部與蒙古正式簽署「台蒙再生能源與能源管理領域合作瞭解備忘錄」,初期以太陽光電、風力發電、能源審核與能源效率管理等4大領域為合作重點,這份備忘錄是首次以「中華民國」正式國名與非邦交國簽署的能源合作文件。 在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見證下,經濟部能源局長王運銘與蒙古能源部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Mundur Erdene-Ochir昨簽署備忘錄。會後,王運銘說,目前我國已與日本、澳洲、丹麥、法國、美國俄勒岡、夏威夷、阿拉斯加等州簽署能源合作備忘錄,但以「中華民國」簽署,蒙古為首次。 經濟部官員也表示,過去與其他國家簽署經濟相關協定與備忘錄,多以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或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為簽署主體,這次則是由兩國政府部門簽署。 王運銘表示,台蒙雙方將在再生能源與能源管理領域,建立制度化的合作關係。近年來蒙古電力需求年成長率約17%,且蒙古日照與風力等再生能源豐沛,有助台灣廠商搶食商機,初估未來5年商機規模上看百億台幣。 杜紫軍說,台灣3年內太陽光電的裝置容量大幅成長23倍,且已掌握核心風力發電技術,目前陸域風機311部(含自用)裝置容量614MW,預計在2015年陸域風機將逾350部,另會建置4部離岸示範機組,逐步實現2025年 「千架海陸風機、百萬座陽光屋頂」的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能源局表示,台灣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發展卓越,但在拓銷海外市場時,受限無法取得符合國際標準的營運規模實績,不利爭取拓銷商機,台蒙合作後,將有助我國再生能源業者在蒙古取得營運規模實績,進一步爭取海外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