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褲子呢?夫內褲沾精液妻提告 驗無女方DNA判無罪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已婚男子被妻子出軌偷吃,與公司的女同事有染,結果在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丈夫與女子的對話,包括「讓我碰一下」、「我的褲子呢?」,妻子因而怒告通姦。她還拿著丈夫的內褲驗出精液反應,卻未驗到女方的DNA,加上丈夫辯稱是「夢遺」,法院最後依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該名李姓男子(45歲)在去年9月某日深夜返家,被妻子發現他的內褲有精液反應,懷疑丈夫在外面偷吃,因而將內褲藏起來送去化驗。妻子事後還檢查車內行車紀錄器,發現丈夫與一名蔡姓女子(29歲)到山上「聊天」。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李妻在行車紀錄器發現拉鍊聲、還有疑似呻吟的「嗯」聲,因此怒告2人通姦。

法院審理後,由於內褲僅驗出李男的精液反應,並無蔡女的DNA,儘管行車紀錄器的聲音有聽到李男說「讓我碰一下」、蔡女回應「我的褲子呢?」、「你不要碰我」等語,也聽到拉開拉鍊的聲音,但2人皆否認發生關係,一審判決不起訴;李妻不服再提上訴,法官認定通姦罪證不足,19日仍宣判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