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頭敲小學生前額三次 老師被起訴

中國時報【馬瑞君、林欣儀╱台中報導】 烏日國小老師耿松森,今年三月間上課時,因學童未交作業被罰站,在返回座位時又踢同學椅子,耿松森因而以拳頭敲擊其前額三次,致男童左額挫傷、疑似腦震盪等,男童母親憤而提告,台中地檢署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 烏日國小強調,事發後已經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耿姓教師申誡處分,且所有流程都經過教育局核備,也曾介入家長、老師間做排解與溝通。 校方說,經深入了解,該名老師是任教廿多年、相當優秀的教師,且學生輔導紀錄也都很正常,開學後,會再重申學校禁止體罰的規定。 立法院在九十五年底,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定國家應保障學生不受任何體罰,使台灣成為世界第一百零九個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宣告「校園零體罰」正式上路,但校園體罰事件仍偶有所聞。 五十二歲的耿松森任職烏日國小,今年三月五日下午一時廿分許,因十歲男童未繳交學習作業而予以罰站;後發現男童返回座位時,將外套披在肩膀上,又有踢同學座椅等動作,因而以拳頭敲擊其前額三下,致其左額挫傷、頭痛、頭暈、耳鳴、頭部外傷及疑似腦震盪等。男童母親將他帶至台中榮總醫院治療,並依診斷證明書報警。耿松森坦承有動手敲擊男童的前額,致其左額挫傷,但辯稱應不至於有疑似腦震盪等傷害。但因耿松森傷害犯行明確,台中地檢署依傷害罪嫌起訴,並依其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故意對未滿十二歲兒童犯罪,依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