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學校午餐供應品質 桃園縣採購契約出爐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為協助學校辦理午餐採購過程順暢透明,避免以往學校午餐採購契約欠周全,導致執行困擾及爭議,桃園縣教育局召集相關單位及學校代表,依據政府採購法,制定本縣學校午餐採購投標須知、評選或審查須知及契約參考範本,規範肉品來源、肉品添加物之管理及團膳廠商定期派員至食材供應商瞭解食品衛生管理作業等,並明訂驗收事宜及違約、記點、罰則、暫停、終止契約等條款,供學校辦理採購及訂約之參考,並將在近期分梯次辦理研習。

教育局指出,桃園縣政府嚴格規範學校應依規定辦理午餐,嚴禁契約不當作為或回饋,亦不得要求廠商免費供餐教師或貧困學生午餐,更不得要求廠商支付學校活動或設施等所需經費。各校可視學校需求,且不違反「政府採購法」及本縣規定原則下,可增刪或訂定更嚴格標準,作為履約及罰則基準。

學校午餐採購除注重採購招標程序外,契約亦明確規範履約管理、保險、驗收違約計點、暫停或終止契約及罰則,避免廠商供餐品質不佳所引起爭議。

教育局表示:有鑒於以往採購評選委員遴選不公導致的缺失,往後學校除依據相關規定遴選外,應擴大遴選委員層面,除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名單隨機篩選外聘專家學者外、內聘委員應由全體教職員工票選,並可邀請家長列席督導,且評選委員原則上三年內不得重覆。

家長代表參與午餐採購,重點在於監督品質,而非擔任評選委員,惟若家長代表確有午餐相關專門知識應保障其擔任外聘評選委員之機會。

教育局指出,將於近期內,依據學校午餐供應類型於大有國中、元生國小及中原國小辦理三場研習,分別召集外訂餐盒、自辦午餐及委外學校校長、總務主任及營養師參加,期望學校能依據供餐類型,參考相關採購工作手冊辦理發包,並依契約確實執行,以提升學校供應品質,維護學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