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入丈夫臉書找證據 少婦還未離婚先判刑

為了取得丈夫外遇證據,新竹一名廿九歲的少婦,登入丈夫臉書帳號,瀏覽丈夫與女性友人親密的對話,將內容列印下來,交給律師打離婚官司。不過丈夫在庭訊時發現臉書帳號被妻子入侵,氣得提告。全案法官審理後,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名,判處這名少婦拘役五十天,緩刑兩年。(彭清仁報導)

侵犯個人隱私可能觸法,就連枕邊人也不例外!據了解,新竹這名年近卅的少婦,與丈夫結婚多年並育有一子。但夫妻二人婚後經常因為細故起爭執,妻子也懷疑丈夫有外遇,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而妻子為了取得丈夫與其它女性過從甚密的對話,在未經丈夫的同意下,擅自登入丈夫的臉書帳號,並瀏覽丈夫與女性友人親密的對話訊息。法官審理離婚官司時,妻子居然將臉書親密對話內容列印下來,交給律師當成是離婚訴訟的有利證據。

丈夫在開庭時才驚覺臉書帳號被妻子入侵,也對妻子提出告訴。妻子在庭訊時,則是向法官坦承確實有登入丈夫的臉書,但目的只是單純的想打離婚官司,並未將臉書的內容公開散佈。法官考量被告年輕氣盛,一時衝動觸法,經過偵、審程序的教訓,被告應該已經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法官雖然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名,判處被告拘役五十天,但也給被告緩刑兩年的自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