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放寬置入行銷 吸引資金 NCC:等修法

為了放寬電視節目的置入性行銷,吸引資金投入傳播產業,NCC今天(8號)通過「電視節目從事商業置入性行銷規範原則」及「電視節目贊助規範」兩項的「暫行辦法」,未來電視節的置入性行銷和贊助將會有條件鬆綁,但新聞和兒童節目仍在嚴格禁止之列。NCC表示,最快八月底召開公聽會,委員會決議通過後就可以執行。(閻大富報導)

「衛星廣播電視法」中對於電視節目的置入性行銷和贊助規定大幅放寬,但「衛廣法」目前還躺在立法院。為了符合業界的需求,引入資金活絡整個數位傳播產業,NCC特別先制訂「暫行辦法」,有條件鬆綁國內電視節目的置入性行銷和商業贊助冠名。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暫行辦法」內容以「三不一揭露」為原則,同時顧及觀眾的收視權益,但新聞和兒童節目仍嚴格禁止,如果出現菸、酒廣告,也要符合現行規定。

何吉森指出,「衛廣法」如果經立法院通過後,將授權制訂「實施辦法」,這個「暫行辦法」未來也會成為核心精神,希望對產業有利的政策能盡快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