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基金合併 有助吸引外資

工商時報【孫彬訓】 國內境內基金規模長期停在約2兆元的水位,扣除投資國內的貨幣市場基金約0.86兆元,整體規模難以大幅成長,現在有了人民幣新商機,加上放寬基金合併門檻,將有助國內基金先行整併、擴大規模,未來才更有機會往其他市場邁進。 長期來說,如果未來政策能把免召開受益人會議的門檻進一步自5億元拉高到10億元,甚至不要設門檻,將更有助整體投信產業成長。 舉例來說,現在很多外資或機構法人想要投入台灣發行的基金,但機構法人多有法規、內規限制,如果一檔台灣基金總規模20億元,法規、內規限制最多只能投資於單一基金10%計算,外資或機構法人最多只能配置2億元,很容易就會超過限制。 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一些基金績效很好,但沒有規模不大,等於是把機構法人的錢全數推出去,機構法人只能選擇投資於境外基金。因此,基金規模如能擴增,對基金往外拓展有很大的幫助。一般來說,基金最合適規模應在10~30億元,法規適度鼓勵基金合併,對投資人也有益處。 特別是基金經理人的養成過程也很漫長,若配置於規模較小的基金,不論是操作彈性、操作範疇都受到相對限制,配置資源也少,若能適度合併「最適化」,對於投資人、投信公司各方面都是好事。 再者是基金合併多數是針對同質性基金整合,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功能,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在某些時間點,盛行的投資主題或區域,但之後已不盛行,績效提升有困難,基金上漲原因有變,合併基金也有助基金效能提升。 整體來看,只要投信站在投資人的角度,發揮大併小、好併壞、主題消失等因素,並事先與投資人溝通,避免為合併而合併,基金合併絕對是件好事而非壞事,也有助未來各基金規模擴大和更具風格,同時更能吸引外資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