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掌案陸確查為自殘

旺報【本報訊】 台商胡其揚斷掌案大陸福建省公安廳以無打鬥跡象、麻藥、刀痕、斬骨刀等證據,認定胡其揚非遭搶而是「自傷自殘」。台灣警方調查胡在出國前,投保三家保險公司旅遊意外險,總額達3100萬台幣,檢方昨以被告身分傳喚胡其揚到案說明。胡其揚家屬對事件發展表示無法接受,希望檢警調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