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槓客人點數換贈品 超商店長怒告自家店員侵占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各家超商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推出產品讓消費者蒐集,以點數累積的方式兌換,不少民眾都會積極蒐集。當你消費一定金額,超商店員就會給你點數,但日前有一名超商店員,將顧客未取走的點數貼紙,暗槓之後自己拿來換贈品,結果被店長抓包,一狀告上法院侵占。

某知名連鎖超商日前進行一項「集點送海綿寶寶超級筆一筆」活動,購物每滿60元可獲1點,集滿30點可兌換海綿寶寶筆,總共有8個款式,還找了歌手盧廣仲為活動代言。但在今年4月,新北市新莊區一間超商的范姓女店員,幫顧客結帳後,本應將貼紙給顧客,若顧客沒帶走或不要,超商規定要回收,但她卻占為己有。

店長發現范女在活動開始2、3天而已,竟然就集滿點數兌換2支筆,以60元可獲1點計算,30點可兌換一支,2支就得60點,消費就得至少滿3600元才可換得,驚覺有異便調閱監視錄影器。發現范女至少在2天內連續侵占7次客人的貼紙,因此憤而提告對方侵占。

店長表示他並非刁難對方,只是尋求一個公道,他還說曾給范女機會,但她嘴硬不認錯。律師認為如果超商未訂定「回收」條文,還有「無罪」的空間,但若有規定就可能涉及「業務侵占」;但有法官認為此舉可能涉及「微罪不舉」的問題,檢方最後有可能會予以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