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獅豹相姦 醫師小三均判刑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2日電)已婚彭姓醫師和藥廠陳姓業務員外遇,互稱「獅子王」、「小花豹」調情,還立約規定「獅子王須每天陪小花豹做愛」。台灣高等法院依相姦等罪,判彭、陳各5月、4月徒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彭男與妻子結褵多年,彭妻於民國99年間在丈夫的電子郵件信箱,發現標題為「七夕禮物」的信件,打開一看竟是丈夫寫給陳女的「共同生活聘約」,兩人互稱「獅子王」、「小花豹」,約定彭男每月要給陳女生活費,並天天上床。

兩人後來上賓館開房間時被彭妻抓包,彭妻扣得關鍵證物衛生紙後報警提告。

法院一審時,認定兩人犯行明確,依通姦、相姦罪,判彭、陳各6月、4月徒刑;高院審理後,改判彭、陳各5月、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10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