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障實習醫生權益 勞委會遭糾正

【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監察院20日表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教育部忽視實習醫學生實際從事工作,認定不適用勞基法,未能保障實習醫學生權益,提案通過糾正。 糾正案文指出,行政院勞委會與教育部,忽視實習醫學生在教學醫院實際「從事工作、領有報酬」的事實,認定不適用勞基法及勞工保險條例,對實習醫學生的權益及身心安全,未能提供適當保障,均有違失,依法提案糾正。 糾正案文認為,勞委會及教育部說明實習醫學生非屬勞基法適用的勞工,理由不外乎實習醫學生是在醫師指導下進行實習,而非從事工作,所以實習醫學生不納入勞基法及勞保的適用。 但調查監委認為,在國內現行的醫療作業模式,實習醫學生常被作為醫師人力運用,實際上已提供勞務,且常有超時工作、或於小夜、大夜值班的情形,以作為各教學醫院醫師人力不足時的補充人力,並獲得具有「報酬」性質的廉價津貼。 但長期以來,勞委會及教育部卻忽視這個事實,認定實習醫學生既非勞工,又不屬以學習技術為目的的技術生,因此沒有勞基法的適用,也沒有納入勞工保險,對於實習醫學生的權益及身心安全,未能提供適當保障,確有怠失,因此提案通過糾正。 此外,對於勞委會及衛生福利部對於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的適用已有共識,卻因沒有積極處理工作時間予以限制的問題,導致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時程一再延宕,連帶使住院醫師獲得職業傷害補助、資遣費及公傷假等權益受影響,顯有違失,也提案通過糾正。20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