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妮︰他才是孩子的爹 吳春臺︰非事實

中國時報【王己由、張佩玲、洪秀瑛、沈婉玉╱台北報導】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認為名媛李珍妮生的女兒不是自己的親骨肉,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等訴訟;但李珍妮坦承孩子是開發金控執行副董吳春臺的,不過宣明智早就知道這件事,李珍妮說:「民國100年時,吳春臺就打電話給宣明智,表明他才是生父。」吳春臺則透過友人指出,李珍妮說的絕非事實。 李︰吳每月給20萬 李珍妮在接受電視專訪時表示,宣明智現在才要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可能是因為宣明智的太太反對所致,「可能怕分家產吧!」李珍妮也說,孩子的教育費則是吳春臺付的,每個月20萬元。 針對李珍妮的說法,吳春臺昨天透過友人否認,而且,對於沒有根據的說法,也沒有必要回應。吳春臺的演員妻子米凱莉,昨晚透過經紀人說,「在事情不清楚的情況下,我們不做任何回應,不隨之起舞。」 據傳,李珍妮當初懷孕在美國待產時,吳春臺曾親自赴美探視,還請司機接送小孩上下學,但之後宣明智辦理認養手續,小孩也跟著姓「宣」。 宣須負舉證責任 昨日的庭訊,雖然挨告的一方未到,也未委任律師出庭,但法界人士認為,宣明智先認領李的女兒為親生女,再以沒有血緣關係,提否認親子關係的訴訟,訴訟實務上,本案須由宣明智負起完全舉證責任。 宣明智去年7月,承認和李珍妮有名7歲私生女,當時鬧得沸沸揚揚,事件平息後,今年3月突然以李珍妮的女兒為被告,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等訴訟,北院家事法庭受理後,在調解不成功下,就進入實質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