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四罪 一審判刑7年4月

林益世四罪 一審判刑7年4月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貪污,向陳啟祥收賄6300萬,索賄8300萬,特偵組以違背職務收賄等四罪將他起訴,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林益世一家更有5個人列為被告,台北地院下午一審宣判,法官認定6300萬是公務員恐嚇得利判刑5年6月,另外涉犯財產不明來源罪判刑2年,合併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5年,罰金1580萬,至於他的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以及兩個舅舅,都獲得無罪判決。

就在宣判前一刻,林世益和妻子彭愛佳,手牽手著步出家門,臉上沒有特別表情,前往律師事務所等待貪污案一審判決結果, 判決書中,法官形容林益世,是藉立委權勢施加恐嚇,將公股事業視為囊中禁臠,生財工具,予取予求,毫不手軟。

犯罪動機就是滿足自己權勢和金錢慾望,俱無足憫,一審法官,認定6300萬不是貪污所得,而是公務員恐嚇得利,判刑5年6月,另外涉犯財產不明來源罪判刑2年,合併7年4個月,褫奪公權5年,罰金1580萬,沒入查扣的台幣2300萬跟31萬美元。

律師研議有罪部分要上訴,特偵組以違背職務收賄,藏匿貪污所得,違背職務索賄,財產不明來源四大罪起訴林益世,如今法院認定他恐嚇得利,順勢讓林家其他4名被告,林益世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還有林益世兩名舅舅沈煥章、沈煥瑤被起訴洗錢罪部分,全部獲判無罪。

宣判後,林益世發出聲明,先強調收賄,索賄無罪,再說陳啟祥供詞不可信,有混淆視聽意圖,最後聲稱自己絕無恐嚇之意,將依法上訴。

林益世鳳山老家鐵門依舊深鎖,依舊大門深鎖,他的母親沈若蘭沒有現身,只留側門給親友進出,檢方不排除將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