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 貪污起訴 罪及母妻舅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昨〈25〉天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林益世起訴。這波被起訴的被告除林益世外,還包括林益世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等人。 壹週刊6月27日報導,林益世兩年前擔任立委期間,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取價值新台幣6300萬元的美元現鈔;今年約滿前,林益世又索款8300萬元,但陳啟祥未付款,公司遭到斷料。 林益世6月28日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我絕對沒有跟他們收取任何款項,我沒有收賄」;但林益世隨後在7月1日遭特偵組傳喚到案,經漏夜訊問後,7月2日遭聲押禁見獲准。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8月23日向法院聲請延押兩個月,法院裁定將林益世從9月1日起延押到10月31日。2012/10/25 林益世依貪汙罪起訴 無具體求刑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案,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在昨(2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林益世、林母、二名舅舅等五人提起公訴,林益世這次遭起訴罪名長達四個罪名,將採一罪一罰同步起訴。 羈押四個月之久的林益世,昨日上午遭特偵組起訴,而林母以藏匿賄款,以及林益世兩名舅舅也因收受賄款而同遭起訴。至於林益世遭起訴,係因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利益,陳宏達強調,被告林益世收受賄賂行為,違背職務需求。 不過,林益世等五人在這次的起訴上並未被具體求刑,陳宏達強調,係因遵守監察院相關要求。陳宏達表示,林益世此次遭四個罪名起訴,將採取一罪一罰的方式,同步起訴。2012/10/25 林益世涉貪案 偵查大事記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25日依貪污等罪嫌,將林益世等人起訴。 以下為全案偵查大事記: --民國101年6月27日,壹週刊報導,林益世兩年前擔任立委期間,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地勇負責人陳啟祥收取價值新台幣6300萬元的美元現鈔;今年約滿前,林益世又索款8300萬元,但陳啟祥未付款,公司遭到斷料。特偵組立即剪報分案,發出簡式傳票給陳啟祥。 --101年6月28日,林益世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我絕對沒有跟他們收取任何款項,我沒有收賄」並前往士林地檢署控告陳啟祥及壹週刊加重誹謗。特偵組發出正式傳票給陳啟祥,要求他到庭作證。 --101年6月29日,林益世請辭行政院秘書長。特偵組深夜拘提陳啟祥,陳啟祥拒絕夜間偵訊。 --101年6月30日,陳啟祥接受偵訊並轉列污點證人,同時提交通聯及2片錄音光碟給特偵組。 --101年7月1日,特偵組搜索林益世高雄、台北住居地及服務處等地並傳喚林益世及林妻彭愛佳。 --101年7月2日,清晨4時特偵組聲押禁見林益世。台北地方法院裁准將林益世羈押禁見。 --101年7月3日,特偵組在台北查獲林母沈若蘭的保管箱。 --101年7月4日,沈若蘭主動到案,交付特偵組濕鈔新台幣1800萬元。檢方諭令沈若蘭200萬元交保。 --101年7月5日,彭愛佳帶檢察官到銀行查扣另一保管箱。檢方諭令彭愛佳100萬元交保。高雄地檢署再搜林益世高雄住處查扣金爐及美鈔灰燼送刑事局化驗。 --101年7月6日,特偵組首度提訊林益世。林益世律師向士檢撤告加重誹謗。 --101年7月26日,特偵組兵分10路搜索中鋼等處。 --101年8月7日,特偵組提訊林益世並傳喚陳啟祥,兩人當庭對質。 --101年8月23日,特偵組向法院聲請延押林益世2個月。 --101年8月28日,台北地院裁准林益世從9月1日起延押到10月31日。 --101年10月24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依貪污等罪嫌,將林益世、彭愛佳、沈若蘭等人起訴。20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