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二奶辯稱SM 血液腫瘤權威判11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國內血液腫瘤權威黃麟傑2009年間赴大陸殺掉情婦秦亞楠,雖黃一再供稱「兩人進行綑綁式性愛,過程中以麻醉藥助性過頭,才會鬧出人命」,不過法院認為全案是一起情殺案,今(29)天判刑11年2月,褫奪公權8年。

判決指出,根據法研究所、台大醫院以及士林地院榮譽法醫提供的三份鑑定報告,都稱「死者為窒息死亡」,並非黃麟傑所說「SM性愛致死」,因此認定黃是情殺秦亞楠;此外,論刑內容還包括黃行兇後竊取秦女的手機、證件,以及使用第4毒品等。

全案是因2009年12月間,黃麟傑向醫院請假到大陸會情婦,並與女友秦亞楠一同住進大連一家飯店,但隔天秦女卻被發現陳屍房間,黃則不知去向。女友死後,黃回台照常執業,兩岸警方聯手偵辦一年後破案。

黃麟傑遭逮捕後始終未坦承殺人,且稱「離房時秦女還活著」、「秦女當時熟睡」,不過供詞不被法官採信,最終以殺人論罪遭到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