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跟同居男友涉嫌傷害三歲女童 遭起訴

去年一名年僅三歲的女童跑到派出所報案,身體多處受傷,還有被菸燙過的痕跡,經桃園地檢署偵辦,發現是母親及同居男友涉嫌傷害,全案偵查終結,依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認為兩名被告故意對未滿十二歲兒童犯罪,請求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加重其刑。(李明朝報導)

去年年僅三歲大的一名孩童疑似被母親跟同居男友傷害,最後又被遺棄在桃園龜山鄉迴龍萬壽路一段附近,當時還叫孩童自己走到派出所,當步入派出所之後,員警發現孩童身體有多處受傷,右腳小腿及雙手有多處疑似被菸燒痕跡,立刻轉請桃園縣政府家防中心安置,同時龜山警方循線將孩童母親及同居男友查獲到案。

經過檢警調查時,孩童的母親坦承不諱,但否認同居人有共同毆打及遺棄被害人等情事,不過這名孩童則陳述被告「叔叔」打他及用菸燒他等情事。

全案經過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檢察官將孩童的母親及同居男友,依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對於兩名被告故意對未滿十二歲兒童犯罪,請求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