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遭收押禁見 涉收賄詐財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9日電)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收賄,今天遭收押禁見,檢調發現,胡景彬承審中港大飯店產權訴訟案涉收賄,另涉向王姓男子詐財。

特偵組會同台中地檢署偵辦「正己專案」,鎖定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賄等案,昨天同步搜索胡景彬辦公室及住處等地,並傳訊胡景彬及他的同居人黃月蟾、林姓律師及廖姓男子等多人進行調查。

檢調在胡景彬住處查獲大筆現金及貴重禮盒,經漏夜偵訊後,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胡景彬、黃月蟬及廖男、另名黃姓女子等4人獲准;另諭令同案被告中港大飯店法定代理人邱姓女子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林姓律師限定住居。

檢調追查,胡景彬承審中港大飯店產權訴訟案時,涉嫌與黃月蟾合作,透過黃姓女子向中港大飯店法定代理邱女收受賄賂,包括琉璃及新台幣300萬元等物。

檢調偵辦發現,胡景彬涉嫌與廖姓男子共同向有租屋糾紛訴訟的王姓男子訛詐,詐騙交通費、娛樂費及現金共50至60萬元。此外,胡景彬並以法官的身分,透過廖男涉入多起疑似詐騙案件。

胡景彬在偵訊中承認承審中港大飯店產權案件,但否認涉及收賄及詐財等情事。全案檢調正深入調查。10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