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集體貪污案 高院駁上訴定讞

三年前爆發的法官集體收賄貪污案,最高法院今天宣判、仍然維持二審判決結果。陳榮和被判刑18年、蔡光治20年、李春地11年6月,而前檢察官__邱茂榮則被判刑6年,全案定讞。 這起法官集體貪污案爆發於2010年,涉案的高院前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等人,在前檢察官邱茂榮、和前法官邱創舜牽線下,共收賄850萬元,把涉及銅鑼弊案的前立委何智輝、以及涉嫌貪汙的前法官張炳龍改判無罪,案情曝光後,還教唆偽證,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出爐,維持二審判決結果,而另一名涉案法官房阿生因未上訴,已遭判刑10年6月入獄服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