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所-國際品牌中文商標之戰

旺報【(李崖立╱深圳永勝法律事務所)】 國際知名奢侈品牌Hermes在中國大陸遭遇「愛馬仕」中文商標之爭,隨著法院一審判決的做出,如Hermes上訴失敗,日後,倘若Hermes意欲進軍服裝行業,不僅不能使用中文商標「愛馬仕」,更會遭遇到與廣東達豐製衣有限公司所註冊的「愛馬仕」商標品牌並存的尷尬境地。 其實,除Hermes外,還有許多同樣因無視中文品牌價值,而付出慘重代價的國際知名品牌,如義大利Valentino(中文譯名華倫天奴)、法國pierre cardin(中文譯名皮爾卡丹)等等。這些品牌的遭遇,無疑為眾多想進入大陸市場或拓展大陸市場的跨國品牌的前車之鑒,樹立「品牌先行」的發展戰略在當下就顯得格外重要。 相較之下,國際知名品牌在台灣多已註冊中英文商標,常見的反而是已註冊商標發生侵權問題。例如嬌蕉包,因疑似轉印愛馬仕的柏金包圖案,且嬌蕉包商標為「BANANA TAIPEI」,疑似倣傚柏金包商標「HERMES PARIS」(愛馬仕巴黎),遂被品牌代理商提告,一審法官已判嬌蕉包敗訴。